(马六甲18日讯)一时的贪玩,换来6个月监禁和5000令吉罚款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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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酒后驾驶的印裔摩哆骑士涉嫌企图阻挡马六甲州元首车队,並在载有州元首的座驾前做出危险驾驶动作,今日被控上马六甲推事庭时俯首认罪,被判6个月的监禁和罚款5000令吉。
若被告无法偿还罚款,则必须以6个月监禁取代。
根据控状,被告林葛莎仁(24岁,水喉工人)于8月15日凌晨12时45分,在马六甲榴槤老温路及武吉峇汝多次对载有马六甲州元首敦卡立耶谷的护航车队及座驾前做出危险驾驶动作,包括以「Z」的方式突然转换方向,因此触犯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42(1)条文(鲁莽驾驶)。
在有关条文之下,被告一旦罪成,最高刑罚是监禁5年及可罚款最高1万5000令吉。
除了危险驾驶,被告之后还会面对酒后驾驶的控状,因此其监禁刑罚预料將会更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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