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斗湖十九日訊)由斗湖潮州公會青年團主辦、聖三中學華文學會協辦之“2017年斗湖區校園華語歌唱比賽”即日起接受報名,截止日期為今年9月3日,此間中學生受促踴躍報名參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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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賽籌委主任彭欣甜今日公佈賽事消息時,呼吁此間中學生踴躍報名參賽此項首次舉辦之歌賽,借此歌賽平台展現歌唱才華,亦借歌賽相互觀摩與交流,攜手推動健康校園歌唱活動。

彭欣甜主任也於日前在潮青團長羅宏達、該校華文協會顧問老師蔡穎敏、副籌委主任黃文鴻及秘書鄭可瑩陪同下,移交賽事簡章和報名表格予此間聖三中學卓越校長周月麗及聖烏絲拉女中卓越校長鄒雪媚。

籌委主任彭欣甜移交歌賽簡章與報名表予聖三中學校長周月麗。
籌委主任彭欣甜移交歌賽簡章與報名表予聖烏絲拉女中校長鄒雪媚。

此項青少年華文歌賽顧名思義只能選唱華文歌曲,組別分甲組(13歲至16 歲)和乙組(17歲至20歲),凡斗湖區各校在籍學生均能參賽,學生可自由報名。

為推廣健康校園歌唱風氣,主辦當局規定歌手能自由選曲,唯歌詞內容必須健康,且不得涉及宗教、政治與政府禁歌。所有各組之參賽歌名、歌詞及身份証副本須於截止日期前與報名表格一起呈上,以便主辦當審核,如歌曲不合規則,主辦當局有權要求參賽者更換歌曲。

任何參賽者中途要求更換歌曲或更改歌詞必須取得主辦當許可,不可擅自更換或更改。光碟須由參賽者各自錄音,自行携帶,歌曲之節奏將根据本身所設之錄音為標准,於比賽前親自交至主辦當局。歌曲的伴奏不可超過五分鍾,比賽前七天內,參賽者不得更改已選定之歌曲或節拍。

本屆歌賽日期訂於9月10日(星期天)進行初賽,9月17日(星期天)進行半決賽,決賽則訂於10月21日(星期六)舉行,比賽地點為新華學校玉波禮堂。唯比賽場數和時間須以參賽人數作決定。截止日期為9月3日(星期六),報名費每人10令吉。

歌賽評判內容以全評方式進行(100%),評審規則將以聲音的運用,音樂准確性,演釋與台風為准。由主辦當局提供一切音響,播放由參賽者自行攜帶之光碟伴唱。為確保歌賽評審之公正性與嚴謹性,主辦當局將邀請資深音樂界人士擔評審工作,評判結果為最后決定,各參賽者不得有任何異議。

為鼓勵學生踴躍參賽,主辦當局特設每組冠、亞、季軍各一名,优異獎七名;另設學校總冠軍獎杯一座。報名處:潮青團長羅宏達(012-8103133)、籌委主任彭欣甜(012-8250616)、潮青署理團長陳貞妃(012-8185550)、籌委副主任黃文鴻(016-39666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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