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汶莱斯市10日讯)首相署第二财政部长指,在没有通知客户的情况下,而向客户征收服务费,商家的这种做法在消费者保护法令下可以说是不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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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长是在今天下午的国会会议上对国会议员提问有关价格管制的课题作出了上述的回应。

首相署第二财长丕显拿督哈芝阿都拉曼指,由于消费者保护法令属民事法,汶莱经济策划与发展局仅在接获民众依据程序的正式投诉,才会采取行动。

部长说,服务费课题其实属汶莱经济策划与发展局的管辖范围外,不过该局正努力与其他相关机构合作,向手机、电脑和电器商家展开监查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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