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古晋10日讯)大学生涉贩毒,因化验报告未出炉,案定4月23日审前准备后,于5月11日至14日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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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名如今就读工艺大学的24岁大学生,因在1月23日被搜出拥有约66.30克毒品,而被援引1952年毒品法令39A(2)条文提控,在此条文下一旦罪名成立,将面对最低5年至终身监禁刑罚,以及不少过10下鞭笞刑罚;除此之外还因被验出体内含有毒品,而另被以同一法令15(1)(a)条文提控。
辩护律师杰罗多纳在得悉法官将审讯日定于5月,而向法官申请让被告获准保外候审,因被告在5月期间必须到大学参加期末考试,唯却遭驳回。
法官参照1952年毒品程序法令第41B条文表示,其所抵触的法令刑罚包括死刑、监禁超过5年,或是检控方能提供证明指出,如果被批准保外将无法保障社会的利益,因此,抵触该法令者将不获准保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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