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巫20日讯)两宗以肢体性侵儿童案件,包括发生在宋溪卢仙长屋的外祖父和舅舅以肢体性侵7岁外孙女案,及一名男子在武吉里麻公园非礼少女,并在该少女面前自慰案,今日于诗巫地方法庭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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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名被告纷纷对自己所面对的控状拒表认罪,两宗案件的审前案件管理日期皆订于10月20日。
发生于宋溪卢仙长屋一7岁女童遭性侵案,涉案的外祖父和舅舅今日每人分别面对4至5项诱骗儿童观看色情影片及肢体上性侵儿童的控状。
两人否认有罪后,副检察司以两名被告与受害者同住在一个长屋之理由,向法庭申请两人不允许被签保外出,是项申请获得法庭批准,两人须继续扣押牢房。
另名游姓被告因涉及非礼一名有学习障碍少女,在少女面前手淫,而面对两抵触2017年儿童性侵法令的控状。
是名游姓被告拒表认罪后,被谕令须以4000令吉现金担保及两名担保人保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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