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古晋11日讯)新生村大会堂理事会针对刘天亮等三人之上诉,续今年2月11月上诉庭撤消上诉后,今再入禀联邦法院以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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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讼诉案中,刘天亮3人不满3名答辩人﹐即新生村大会堂主席余源昌、秘书温三德和财政张纬国发表一则标题为“新生村大会堂声明启事”内容含有诽谤性﹐而进行起诉后者三人诽谤。

该诽谤案于2013年1月4日第二高庭内由拿督罗嘉丽雅宣判诽谤罪名成立﹐谕令新生村大会堂理事会3名高层以理事会包括堂费在内的名誉赔偿,共达18万令吉,以补偿诉方的名誉损失。

但答辩方则认为不需要做出个人赔偿,进而向上诉庭上诉,却在没有申请准许令的情况下,除了上诉被撤消,他们还必须承担1万令吉的堂费。

为此,答辩人余源昌、温三德以及张纬国今再入禀联邦法院,以便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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