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阿南10日讯)   朝鲜最高领导人金正恩的兄长金正男命案今日进入第6天审讯,被视为本案的关键证物,即金正男的贴身物品,早已在今年3月底交还予朝鲜,当中甚至包括沾有VX神经毒剂的外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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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国家化学局化学武器分析中心实验室主任拉惹苏巴玛廉医生表示,当局是在进行抽样检验后,才將死者案发时身穿的外套交还朝鲜。

他指出,除了外套,其他被退还的贴身物品包括鞋子、牛仔裤、手环、书包、钱包、项链、戒指和手錶。

拉惹苏巴玛廉是本案第8名证人,他今日在庭上接受律师盘问时指出,本身是在今年3月30日,接到本案调查官的指示,將属於金正男的贴身物品交还朝鲜,包括外套。而他当时把这些证物交给莫哈末再尼助理警监。

印尼籍被告西蒂艾莎的代表律师魏顺成询问,化学局是否有剪下外套作为样本进行检验,证人回应有。

证人表示,他已经销毁了外套的样本,但保留从外套中提取的物质,而这是当局的標准作业程序。

证人也提到,外套两边衣袖和衣领的样本,均呈VX神经毒剂阳性反应。

「根据我的看法,死者或许使用衣袖和衣领来擦拭脸上和眼睛的化学物质。」

魏顺成进一步询问,当局是否有保留死者剩余的血液和尿液样本,证人表示仍有保存。

此外,魏顺成询问,证人是否得知早前因证据不足而被释放的朝鲜籍男子李忠哲的身分,即朝鲜的科学家,证人表示本身仅负责进行化验和资料配对工作,其他的一概不知情。

他也指出,本身也不曾被带往李忠哲位於大马的地下实验室搜证,因此他所知道的资料有限。

此案於在今早9时开庭,主控官旺沙哈鲁丁副检察司要求法庭发出庭令,禁止辩方律师对媒体发表与案件有关的声明,避免未审先判。

辩方律师魏顺成、郑宝德及沙林则表示,他们至今没有发表任何干预法庭审讯的声明,並指这是一个公开的审讯,他们只是传达社会大眾想知道的讯息。

高庭法官拿督阿兹米阿里芬最终决定,辩方律师可以对外发表谈话,但不能越界,避免影响其他与案件相关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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