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庇十二日讯)夜店保安人员被控谋杀学院生案续审,控方传召另一目击证人出庭,对一份草图分别确认死者与被告等案发时站立的位置。

Advertisements

控方第十一证人奥马甘哈山,夜店保安主任,在副检察司颜炳君提问下供证指出,当晚他与被告护送老板到店后,打算泊车时,从车镜望见有人发生争执,因而泊好车后,与被告去察看。

他说,他与被告步向争执中人群,并非一起走,而是个别走过去……

证人供证至此,受出示现场图片及一张草图,他受要求将目击的各人位置加以编号指定,包括死者与被告的位置。

在供证时,这名证人证实他原本配备两把武士刀,他与被告下车前交一把给被告而留下一把插在腰际以防身。

证人在草图上点出各人当时位置,审讯进度缓慢,无论如何,今天的审讯吸引众多疑是被告或死者亲属的公众出庭旁听。

被告为莫哈末阿兹敏利汀,28岁,被控于2016年12月15日凌晨3时30分至4时30之间,在亚洲城一间酒廊附近,谋杀学院生耶谷纳斯兰(18岁)而触犯刑事法典302条文。

被告是由拉比星律师代为辩护,律师高美丽代表死者家属旁听。

+1
0
+1
0
+1
0
+1
0
+1
0
+1
0
前一篇新闻输水管设计存缺陷 保佛商业区水压低
下一篇新闻持武士刀抢一包烟 青年囚12年打1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