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纳闽十二日讯)纳闽检疫局于今天早上在纳闽法庭,提控一宗涉及没为价值6万6600令吉的冷冻鱼,申请报关文件的进口商,并援引2011年大马检疫法令(条规728)的第11(1)没有报关文件条文,罪名成立而遭罚款一万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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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闽检疫局局长纳兹鲁阿兹曼于今天中午证实事件。
据阿兹曼表示,处理该案的阿布巴卡法官是根据有关当局提呈的种种证据,成功提控该进口商。
他表示,该批冷冻鱼乃来自越南的20尺货柜箱,有关货柜是于7月19日抵达纳闽默迪卡深水码头,并于隔日将有关货柜卸下码头等待报关文件,以让各单位作进一步的通关检查。
「当有关进口商要求我们的部门,于7月25日进行有关货物的检疫工作时,我们却发现有关货柜的冷冻鱼,并没有任何报关文件。」
纳闽检疫局官员在为整个货柜的货物检查时发现,货柜内大约有2000公斤的冷冻红非洲鱼以及9700公斤的冷冻巴丁鱼;这批共1万1700公斤的冷冻鱼,总值大约6万6600令吉11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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