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古晋13日讯)砂拉越土著习俗地主面临坏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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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邦法院今日裁决,一旦土著习俗地被列为州政府地,并转让给油棕园公司之后,地主仅可向法院申请赔偿而拿不回土地拥有权,并将永久失去土地权。
此案涉及西连日廊路甘榜拉波的183户家庭,涉及土地面积超过4000英亩。案件早在1998年就入禀法庭﹐一直以来,居民在判决上都占上风,成功证明他们拥有土著习俗地的权力,并坚持砂拉越的土著习俗地也包括习俗范围和社区共用地,惟今日联邦法院的判决却令他们吃了败仗。
联邦法院批准4家油棕公司之上诉,即原本属于居民的土著习俗地无需进行分割,只需作出赔偿,而有关的赔偿数额将由高庭主簿官进行估计。
居民的代表律师施志豪今日在闻判后,向记者表示,今日联邦法院裁决,一旦发生土著习俗地的地契租契纠纷,法院仅可议决赔偿。
地段不可归还仅可索赔
他说,今日联邦法院之裁决是尽管砂拉越原住民的土著习俗地已成功证明有关的地段具习俗权﹐但法庭不可判决把有关的地段还回给原住民,他们仅可要求赔偿涉及土地的损失。
此案件的起因在于此前高庭宣判居民拥有习俗权,即属于居民的土地必须进行分割,把土著习俗地的拥有权归还给居民,惟涉及此案的4家油棕公司不满高庭判决,而向联邦上诉庭提出上诉却遭驳回,因此再将案件带上联邦法院寻求终极上诉。
联邦法院五司是在聆听双方陈词后,该法院副主簿官依德伟巴蓝祖迪代读有关判词。联邦法院五司包括国家首席法官敦劳勿斯、联邦法院法官丹斯里苏里雅迪、丹斯里再螚阿里、拿督巴莱友索、丹斯里陈杰菲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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