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古晉17日訊)震惊杏坛,涉嫌与14岁学生车震的狼师,今日在古晋地庭获准以现金1万令吉保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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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地庭法官达央也谕令被告在保外期间不得以案中的受害者或受害者的家属联络,每两个星期到打马庚警局报到一次,案件安排在2017年10月30日再过堂。

此案被告为慕海尼(51岁),共面对2项控状,皆不认罪。

第一项控状指,被告在2017年8月份,约中午12时30分至中午2时期间,在新生村的某超级市场后的停车位,在没经过受害者的同意下,强奸她,此案受害者一名14岁又6个月的女生,因此抵触形式法典第376(2)(d)条文。

在此条文下,一旦被判罪成,刑罚是监禁不少于10年及不超过30年,同时也将面对鞭刑。

第二项控状指,被告在2017年9月14日,约上午11时40分至下午4时,在新生村的某超级市场后的停车位,强奸同样年龄14岁又6个月的受害者,因此抵触刑事法典第376(1)条文。

在此条文下,一旦罪成,最高刑罚是监禁20年,同时也将面对鞭刑。

据悉,受害者44岁的母亲2017年9月19日,下午5时许到巴达旺警区的新生村警察局报案,声称其年仅14岁的女儿2度在车内被狼师奸污,对无耻的中年教师奸污的行为,感到无比的愤怒。

被告为巴达旺区某小学的教师,而此案的受害者是他的女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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