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 郑庭河

Advertisements

诚如一些宗教非本土发明也广被接受那样,任何人若觉得国外流行的某个节庆很有意思,想要把其在本土发扬光大——不管是不是带有「商业动机」——都是其人的自由(除非有关节庆涉及违法或伤风败俗之举)。是以,如日本的盆舞节,就已被不少本国各族人士欢迎,每年都会大事庆祝一番。

换言之,单套个「外来文化」之名就想取消或降低某个节庆的存在意义,不仅是狭隘和极端的表现,甚至也是藐视和侵犯他人的文化自由、自主权的。即便某些人从其宗教和文化角度认为有关节庆「伤风败俗」,但也不能凭自身的主观標准,就强硬捆绑、逼迫,甚至威胁整个社会认同、遵从其看法和態度来禁止有关节庆。如此霸道的作法,不仅破坏了社会和谐,也挑战了宪法所保障的公民权益。

助紂为虐

至于对如此霸道行径唯唯诺诺、转移话题、模糊焦点,乃至公然为之护航、背书、铺路的有关单位,只能说是「助紂为虐」!

当然,由于社会的多元本质(包括价值观的多元),不能否认某些社群或会对某些节庆所展现的「意涵」或营造的「风气」特別「感冒」,无法泰然处之。如说不少国家的部分人士特別反感情人节、万圣节,乃至圣诞节,每年都要大事抗议一番。说实在的,在民主社会,只要不涉及使用暴力(包括语言暴力)来侵犯他人的自由,那这些「感冒者」的確有权利和平抗议,包括发表声明和上街示威。

无论如何,成熟的民主社会即便容许部分人抗议某些事物,但也会容许另一些人「回呛」之。意思是思想和言论自由获得充分保障,各路人士均有公平的机会和空间来爭取更多人的认同和支持,以达到其目的。而这当中,作为政府者就必须严格依照宪法所规定的公民权益来行事,就算有政党背景者可能会稍微偏心一些,但不许有政党背景的政府单位如执法和司法机关有所偏颇,其必须恪守中立,负责任地保护任何一方的表达权和选择权。

如果仅因部分人恶声恶气的抗议,就可以凭一些「漫无边际」、「想当然尔」、「毋须佐证」的罪名或托词来影响本该中立的权力机关立马禁止掉一些节庆,完全不顾公民商討、协调,或至少「各玩各」的空间,那只能说明有关社会的民主的確已驶进了歧路,若不赶紧掉头或更换司机的话,恐怕最终会坠落悬崖,陷入万劫不復之地。

可惜的是:某些相关责任者还是一贯紧抱「大事化小、小事化无」的鸵鸟哲学,甚至还故意把课题扯到「什么人vs什么人」的社群「分化」和「对立」之老套路来合理化其「河蟹」主张,结果——当然是越「河蟹」就越「邪」了!

+1
0
+1
0
+1
0
+1
0
+1
0
+1
0
前一篇新闻纳吉信心背后的风险
下一篇新闻慕沙:盼与台有更多商务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