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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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世纪末的某天﹐工作伙伴送给我一截鱼。临走前﹐她像是有甚么重大事要交待﹐挨到我的耳边﹐悄声道﹕“是好鱼﹐而且鱼如其名﹐忘不了﹐随便弄弄就很好吃。”还说:“这一截要价650令吉﹐与你分享。”

我自是受宠若惊。怕是糟蹋了皇鱼﹐在厨房里翻箱倒柜了一个下午﹐就是没找到适合的蒸鱼配料。后来真的随便弄便拿去蒸来吃。果真鱼如其名﹐迄今忘也忘不了。

那是第一次尝忘不了﹐也是唯一的一次。

我依稀还记得那味道﹐一点鱼腥味也没有。含在嘴里﹐不像在吃鱼﹐因为根本没有鱼的味道。说它像某种果肉﹐又不是;说它像某种绝佳的好肉﹐也不是。但它确确实实有浓郁的“果”与“肉”味。可是﹐是甚么果﹑甚么肉﹐笔墨无法形容。问我它有多好吃﹐我想当我形容它的美味时﹐应该还得加上丰富的肢体语言。可惜这两样都是我的弱项。

这就是忘不了魅力--好吃到没话说。

近日来﹐老饕们心系忘不了﹐只要有人肯出让﹐哪怕是一只要价一两万令吉﹐也在所不惜。

就连媒体的编辑也为忘不了疯狂﹐不过是一只淡水鱼﹐却也让它登上首版﹐登上封面。

“你吃过忘不了吗﹖”最近常听人家这样问。我吃过了﹐好吃到无暇说话。可是﹐吃 过后也不怎样﹐花白的头发没变黑﹐黑斑也没变少﹐视线仍旧持续性地变得像雾又像花。最现实的是﹐忘不了入口下咽之后﹐照样变成渣滓。而让人感到沮丧的是﹐这些变成渣滓的忘不了﹐与一般的粪便无异。甚么叫极品﹖最终还不是“殊途同归”﹗

所以﹐不要强求。我是说﹐有能力尝尝固然好﹐没能力尝﹐吃普通的﹐一样营养。

想想﹐拿1200令吉去卖1公斤的忘不了﹐值不值得﹖当然﹐如果吃忘不了等于一切﹐人会说﹕值得。可是﹐如果吃1公斤忘不了﹐让我们损失4个月的买菜钱﹐人还会说值得吗﹖没错﹐还会有人这么说﹐“值得”﹐因为他吃了别人吃不起也舍不得吃的东西。所以﹐对许多人来说﹐还是值得。

至于我﹐宁可吃尽水中大小贱鱼犒赏自己﹐而不做一次性的无谓高档投资﹐何况这高档投资没有回酬。再说﹐有甚么证据证明便宜的鱼比较没有营养﹖

照我看﹐既然忘不了被看成皇鱼﹐而普遍老百姓也无福消受﹐就留着观赏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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