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个月27日凌晨,一名「拿督斯里」勋衔者被指因不愿移开被指阻碍交通的车子,而与志愿警卫团成员发生爭执,期间更指3人不尊重他,甚至对警卫们拳打脚踢。涉嫌打伤3名志愿警卫团成员的拿督斯里廖顺喜,11月3日面对伤人、以武力阻碍公务员执法等4项控状,法庭允许他以1万7000令吉保外,孰料当他办妥保释手续后,肃毒组警方突然出现,將他逮捕助查!在网民的印象中,获颁赐「拿督」或「拿督斯里」勋衔者必是对社会有功之人,即便没有顶天立地的功绩,也不应是目无法纪,若如此这样的勋衔意义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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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勋衔氾滥

有网民认为,我国拥有勋衔者已近「氾滥」之境。

网民Mei Kwai Fun质疑道,「拿督李宗伟及其他运动员等为国家牺牲、奉献了这么多,都只获颁一个拿督头衔。到底这名29岁的拿督斯里为国家贡献了什么,而得到如此崇高的勋衔呢?」

网民John Lee感嘆,「在过去,赐册的拿督勋衔都是崇高、令人尊敬的领袖。但现在,就连流氓、恶棍,甚至是罪犯都可能获得这样的勋衔。我们有太多可疑的拿督和拿督斯里….」

巫裔网民Afral Abdullah调侃道,「拿督和拿督斯里已经过剩啦,就像汤姆、小明、阿花,隨便丟一颗石头都会扔著一名拿督。难道拿督就可以打人?」

网民Vernon Yeoh称,「不管是谁,没有人可以凌驾在法律之上。我认为媒体不应该在一开始就试图保护他的身份,虽然他是拿督斯里,但做出了这样的事情,证据確凿,就应该把他的名字公诸于世,而不是选择以拿督斯里尊称他。法律不应成为有钱人的庇护,只要做错事,就立刻让他的面目示眾。」

褫夺犯罪者勋衔 杀鸡儆猴

隨著联邦拿督理事会建议,任何拥有「拿督」、「拿督斯里」及「丹斯里」勋衔的人士,一旦犯下罪行就应褫夺其勋衔,网民是一片叫好声。

网民Krisnan Kurapiah对此感到满意,「终于出现了一些实际的行动。像这样攻击警员、打人的行为根本就不配拥有任何勋衔。我认为政府甚至应该来一次『茅草行动』,对付所有曾犯罪、有案底的拿督勋衔人士,並当眾褫夺他们的勋衔,杀鸡儆猴。」

网民Woo Chee Seng建议,「任何拿督或拿督斯里或丹斯里,不管是普通市民还是部长官员,只要伤人打人偷窃犯罪都应该立即被剥夺勋衔。就如红衣集会召集人拿督斯里嘉玛尤诺斯一样,行径疯狂囂张,一次又一次得挑事,为何还不褫夺他的勋衔?难道要大眾以他为榜样吗?」

网民Hanif Bohari奉劝,「希望褫夺他的勋衔后能成为社会的教训,让所有人都知道这是不对的行为,不要以为自己是拿督斯里就大过天。再者,联邦拿督斯里理事会应该多加註意,定下颁发勋衔的规则,凡符合条件者才能获赐勋衔,提高勋衔的素质。」

国会下议院在去年就已三读通过《2016年勋衔相关罪行法案》,有关法令已经正式生效,该法令阐明,使用假勛衔者將面对最高3年监禁,购买或贩卖假勛衔者则將面临最高20年监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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