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巫行动党国州议员影于新闻发布会上。前排左起为都东区州议员叶海量、诗巫区国会议员林财耀、南兰区国会议员刘强燕与柏拉旺区州议员黄培根。后左起为叶海量特别助理黄良国和刘强燕特别助理林秀霞。

(本报诗巫14日讯)都东区州议员叶海量指出,行动党对于诗巫区国会议员林财耀被马六甲警方,以煽动罪要求问话,却出示错误的“初步资料报告”(first information report)一事,感到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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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称,马六甲警方所出示的“初步资料报告”中的日期是错误的,巫统领袖原于去年11月5日就林财耀在国会中触及种族敏感课题在马六甲报案,惟报告中日期竟写成了今年11月5日所发生的。

“莫非马六甲警方能未卜先知。”叶海量笑言道。

也是林财耀代表律师的他称,林财耀受到马六甲警方问话期间,态度是好的,但尽是提出一些无关紧要的问题,包括人身与家庭背景调查,因此叶海量有反对的理由。

“既然马六甲警方是以煽动法令调查他,就应该针对相关案件进行询问,而不是尽提出一些不相关的问题。”

他坦言,警方的疏忽与举动,根本就是在浪费公帑,而且效率也有待改进。

他今日是出席行动党在诗巫中央市场进行“废除南兰桥过路费”签名运动的新闻发布会上发言时,如此说道。

林财耀申请“反报案”

此外,他也表示,在法律下,林财耀是受害人,应从马六甲警方得到“初步资料报告”,惟马六甲警方仅应允受害人与代表律师查看与抄写,却不愿提供该报告。

对此,他声称,行动党考虑是否要向法庭申请,检讨警方这方面的决定。

“当然,我们(行动党)还有从其他管道拿到这份‘初步资料报告’,因为这份‘初步资料报告’中的投诉是很重要的。”

他指出,行动党拥有足够的证据,证明该报告是“不正确”的。

他补充说,林财耀将针对“不正确”的初步资料报告向法庭申请“反报案”。

同时,叶海量也强调,行动党看重此事,不愿看到执法单位滥用权力,也证明了煽动法令是“恶法”,而我国首相拿督斯里纳也没有遵守承诺,废除煽动法令,是应当受责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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