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3日讯)副旅游部长拿督马斯艾美雅迪要求大马酒店协会,对禁止穆斯林员工在工作时戴头巾一事作出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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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同时也反问道,究竟是哪一条国际条例允许酒店业者禁止穆斯林员工在工作时戴头巾,并且直言根本就没此条例,而且这对穆斯林女员工是非常不公平的。
马斯艾美雅迪强调,大马的雇主必须对我国的宪法有所认识,并且尊重国民拥有宗教信仰自由的权利。
大马酒店协会不久前下达指示,以国际标准作业准则为由,禁止酒店的穆斯林女员工在工作时戴头巾。
对此,时事评论员阿兹哈也直指道,该政策其实就是一种对宗教与性别的歧视,他不认爲这跟“国际标准作业准则”有任何关联。
私人界亦应禁止歧视
“爲何在酒店服务前线的女性不能戴头巾?戴头巾不体面?还是会影响她们的工作?或者看起来不够亲切或友善?”
他表示,酒店不准女员工戴罩袍(purdah),这一点他可以了解,但是不准戴头巾就有点过分。
“我们都知道,宪法禁止歧视的条文,只局限于政府机构,但是在这个千禧年时代,私人界也应该禁止歧视。”
“我不知道这是否一种伊斯兰恐惧症的表现,但是我要告诉你,这的确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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