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 蔡志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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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將要凭我的良心和尊严从事医业;病人的健康应为我的首要的顾念:我將要尊重病人所寄託给我的秘密……」

这是医科毕业典礼上,医界新鲜人的我们,站立著举起右手,严肃地唸诵著的医师宣誓文的一段。这在当时对我们来说有些晦涩的句子,起于「西方医学之父」希波克拉底,修订于1948年二战后的日內瓦宣言。之后各国都应当时当地的需要而稍有增加。宣誓文虽然没有法律效应,但在医生心理上是神圣不可侵犯的。

在医科求学阶段,很重视医学伦理的教育,可是教导的不是制式的教条或答案;而是要我们以更开阔的眼界,以普世的基本原则,在面对伦理的矛盾时,要学会自我取捨和选择。

其实在很多时候,病人病情的好坏,不是取决于医术,而是在于面对医学伦理难题的时候,医生的沟通的能力还有说服技巧。

例如,男病患因病情的需要,会在诊间討论外遇或者小三的健康状况,甚至承认有嫖妓的习惯,这时太太就在诊间外面等候,可是基于保护病人的隱私权还有病人的信任,我们都要三缄其口。更甚者,有女病人常常反覆发生下阴感染,后来单独会谈了病患丈夫才確定是因为被丈夫时常在外嫖妓而传染。

对患者一视同仁

前者是性病的高危险群,后者已经成为受害者。这时候,在不泄露病人隱私,避免家庭陷入风暴的前提下,我们应该用什么样的方式保护无辜的女性?所以医师只能经由在多年临床上累积的一些沟通经验和技巧,从「道德提醒」,「性病危害觉醒」和安全措施各个方面,寻找解决问题的突破口。

在上医学伦理课时提到了一个案例,到现在快20年了,我还依稀记得。故事的大纲,提到有两人同时被送到急诊部,都是严重出血的外伤病人。一名是出血濒临休克的有为青年,另一位是因械斗而大量出血的混混。当时血库血袋不足,只勉强足够救活一人,也来不及找人捐血,可是两人都必需马上输血,医生在有限的时间权衡利弊后,决定把最后仅有的血液,输给了小混混,那位前途一片大好,可能会改变世界的有为青年,就这样过世了!

当时医师为什么做出这样的抉择?到底是对还是错?

因为医师被要求的操守,就是对一切病人都一视同仁,没有贫富贵贱,没有忠奸善恶。一位有为青年是一条性命,一位流氓混混也是一条性命。在医生眼中,只是对疾病处理的轻重缓急,生命却都是等价的。

因此,当时医师所考量的是,在有限血袋的情况下,谁的成功率较高?这就出现了上述似乎很不合理的医疗行为。

所以医学生涯,不单是和疾病死神的搏斗,体验生老病死的人生,常常体会人情泠暖,也有很多时候面对伦理课题的是与非而挣扎。我们誓志保护的是病人,可是如果正义不站在同一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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