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 张安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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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马並非是《1951年联合国难民公约》和《1967年难民地位议定书》的缔约国。根据官方的说法,我国现有的机制已能安置好难民,所以不需签署有关公约来显示在人道援助的努力。很多时候,现实並非如此。值得安慰的是大马人民在人道援助这一块乃处于进步的阶段,例如近来檳城和北马水灾援助行动。

大马著名的人道援助组织,如马来西亚医疗援助协会(MERCYMALAYSIA)、马来西亚慈济基金会等,皆于1990年后开始成立。曾访问过以上组织的负责人,皆都认同90年代是马来西亚各方面开始起飞的时候,人道援助组织也在此时一一成立,並且开始给予难民援助。

人道援助待改进

在我国,援助难民的群体可分为官方单位、非政府组织、自立群体、学术人员、大专院校、偶像明星、艺术家、营利机构(通过实行企业社会责任,CSR)、政党、个人善款等方式给予援助。

以大马人道关怀组织(MyCARE)的经验为例,我国政府对处理人道援助和难民课题上,是有待加强的。官方虽然具有强大的资源和权力,还是未能充分的利益有关群体。再来,一些执法人员缺乏相关资讯,面对难民时,很多时候都束手无策。

另一方面,在罗兴亚难民的课题上,普罗大眾对该群体的看法皆是负面的。往往,对他们存有的印象为:没有技能、对宗教的认知不高、低教育、不团结、互相污蔑、涉及纠纷或打斗、病菌传播者、异味、到处行乞、欺骗为活等。

曾有马来歌手Sahabat于2015年罗兴亚遭遇大屠杀后,製作了人道歌曲Selamat Malam Rohingya(晚安吧!罗兴亚人)。2017年吉隆坡东运会足球赛,大马对垒缅甸时,大马足球迷会(Ultras Malaya)就吟唱此歌声援缅甸的罗兴亚人。歌词里提到:「晚安吧!罗兴亚人;虽然您睡在尸体旁;千万不要哭;这是上苍给你的考验。晚安吧!罗兴亚人;世界皆在沉睡;我们为你祈祷;常住安康。」

此外,在难民的课题上,除了实体的援助外,更重要的是民眾对人道课题的认知和有效的培育难民工作。近来,我国也掀起了社会企业的风潮。简而来说就是通过传统的非营利组织进行运作,用获得利润来弥补非营利组织的財政缺口。组织如Pitcha Project、CFM Social Project、Soy Ai Malaysia等皆以社会企业的模式善用难民的强项製作手工卫生棉,传统食物等推出市场,好让难民能独立赚取生活的经费,自立生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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