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诗巫15日讯)女教师以热水泼校长案件原订于今日开始听审,惟此案证人缺庭,被控以危险武器致伤他人罪控的女教师今日获得假释(释放但不代表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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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名49岁江姓女教师,被控于今年6月16日上午10时30分在罗马安一华小四年级班级外,以热水蓄意致伤一名39岁的许姓男子。
被告此举被控抵触刑事法典324条文,以危险武器蓄意致伤他人。在该条文下,触犯者可被判处坐牢高达10年,或罚款,或鞭笞,或任何其中两项刑罚。
案件原本订于今日在此间推事庭开始听审,惟控方证人今早未出席法庭,最终承审推事谕令被告获得假释。
据警方案情,是名女教师疑疑不满校长到课室巡视教师教学情况而不满,并质问校长是否对她的教学有怀疑。
结果双方发生争执,校长为了不要让事件闹大而离开课室,不料是名女教师追了出来,更将手上拿着的一杯热水,泼向校长。校长除了被热水泼中,也遭女教师的脚踢中左小腿。
校长逃离该课室后,据情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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