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7日讯)  去年轰动全国的华联花园女商人枪杀案,高庭今日宣判,7名被告所面对的谋杀和教唆他人谋杀的罪名不成立,无罪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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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者拿汀王秀玲(32岁)在去年7月6日下午2时30分,带著5名孩子与女佣到吉隆坡华联花园一间餐馆用餐,岂料在上车返家时遭摩哆枪手开枪袭击,导致王秀玲当场身亡,其8岁女儿也受枪伤。

7名被告包括华裔磁砖商主嫌陈国良(45岁,译音)、一对仲介夫妇陈远名(42岁,译音)和刘丽贞(48岁,译音)、印裔男子卡纳帕迪(27岁)、威杰仁(30岁)、斯里甘纳帕蒂(35岁)及沙迪亚劳(30岁),今日被判表面罪名不成立,因而获释。

高庭认为控方无法证明7名被告的表面罪名,因此被告无法出庭答辩。

承审法官判决时说:「从闭路电视片段,两名男子所骑的摩哆车牌不能被鉴定,以及他们的样貌也不能被確定,因为当时他们戴著头盔。」

被告威杰仁和斯里甘纳帕蒂是被控於同样时间及地点,涉嫌谋杀死者王秀玲,因此牴触刑事法典第302条文下被控,在34条文下同读。

被告陈国良、陈远名、刘丽贞、卡纳帕迪及沙迪亚劳,则被控在本月6日的下午2时30分,於吉隆坡华联花园一带,教唆他人谋杀死者王秀玲,进而牴触刑事法典第109条文,並与302条文(谋杀)条文同读。

这宗枪杀案是於去年7月6日开斋节当天,在华联花园一间餐馆前发生。当时,枪手连开6鎗,其中一枪击中王秀玲颈部,导致她当场死亡,另一枪则击中其8岁女儿腹部並伤及肝臟,较后送往医院急救,在进行2次手术后弹头已取出。

警方调查发现,此案是因商业纠纷而起,涉案的瓷砖商人主谋,欲私吞死者交付的1300万令吉投资巨款,竟透过中间人买凶杀害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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