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古晋17日讯)砂首长拿督巴丁宜阿邦佐哈里宣称,砂拉越的权益已铭刻在1963年马来西亚立国契约当中,并且不曾被该些处于平等伙伴关系的签约方所修正,联邦政府也不能单方面修改这项国际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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砂首长拿督巴丁宜阿邦佐哈里是在今午于砂拉越立法议会大厦进行部门总结时,如是表示。

“当年签署相关立国契约的单位,包括联邦政府、砂拉越政府、沙巴政府及英国政府等。”

为此,他续指出,联邦政府并不能单方面修改该项国际公约。

发言时,首长也不忘强调,砂拉越将持续在1963年马来西亚立国契约下捍卫自身的权益。

“如果我们没有看顾好自己,就没有人会看顾我们了。”

“许多砂拉越子民已经接受过高等教育,更能了解当前发生了什么事,所以砂拉越人民必需要更有警觉性。”

国会通过法令剥削砂资源

阿邦佐哈里相信,如今的砂拉越人民将能够把当前的情况看得更加清楚。

“因此,我们要行使1963年马来西亚立国契约下赋予我们的权力,因为我们要保障砂拉越当代人民及下一代人的经济利益。”

与此同时,他说明,国会通过的法令,取走了砂拉越在离岸资源方面的权力。

他称,1966年大陆棚法令,就把探测大陆棚及其天然资源的权限归于联邦政府,只允许联邦政府可操作相关事项。

“另外,2012年领海法令则将砂拉越的领海权限限制在离岸3海哩的范围内,而该法令的制订,据称是要符合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要求。在该公约下,联合国成员国的领海范围将限定在12海哩的范围内。”

他指出,此等单方面将砂拉越领海权限定在3海哩范围之举,让砂拉越领海权限的范围少了9海哩,影响了砂拉越在领海资源方面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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