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4日讯)  民眾向国內部分手机与通讯业者卖或折旧手机,將必须填报个人资料与提供身份证影印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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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西亚手机及通讯业者公会(PPTM)总会长伍景顺今日宣布,公会將在今年12月1日正式推行相关措施,届时民眾將手机向辖下逾700名会员卖或折旧手机后,就必须提供个资及身份证影印本,以保护买卖双方。

「个人资料的表格填报是买卖双方都同意下进行,且不会输入电脑以防外泄,而公会將確保这些个资只有在警方索求时,才会提供。」

他解释,这是因为过去数年来,经常发生手机商在向民眾收购或折旧手机以后,忽然有警方带嫌犯上门,表示其中一台手机是贼赃,同时也怀疑其他展示柜的手机也有贼赃「嫌疑」,因此全数带走导致业者蒙受巨大损失。

「因此,公会、警方与马华投诉部法律顾问商討后,决定採取这项措施,以助警方与业者釐清关係。这样的话,就能確保减少手机被当贼赃的情况发生。」

根据该公会所提供的「二手机回收表格」显示,民眾在卖或折旧手机,必须填报的资料包括:英文姓名、身份证號码与身份证影印本、手机號码与地址。

伍景顺表示,该公会在今年10月24日接获全国防范罪案与社区安全部高级助理总监周文虎助理总监的来函回覆表示支持,但强调相关个人资料必须建立在买卖双方都同意的情况下进行。

而张天赐则表示,手机店业者因购买二手机而被警方指认为贼赃並充公的情况已发生多年,甚至有一些手机店业者甚至因此被带返警局问话或扣留。

「过去至今有许多建议,但最后问题还是发生。因此希望此次的方案,能同时保护买卖双方取得双贏。」

而在场的刘蝶广场执行总经理彼得和南表示,他对於公会这样的措施表示欢迎,此举也可以建立买卖双方的信任。

他有呼吁,国內目前至少有1万3000名手机与通讯业者,但公会至今只有约700多名会员,並正在积极寻找更多业者加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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