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 谢诗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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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管伊斯兰事务的首相署副部长阿斯拉夫日前说,无神论是违宪法的,同时也触犯煽动法。

他是回答诚信党哥打拉惹国会议员西蒂玛丽亚在国会询问在吉隆坡的「无神论共和国」的活动(Atheist Republic Consulate)正在影响马来青年,並在社交媒体攻击伊斯兰教。对此政府有何措施遏制无神论蔓延?结果得到上述的回答。

抑有进者,阿斯拉夫补充道:「联邦宪法阐明的宗教自由,並不代表(人们)具有免予宗教的自由」。因此在马来西亚散播无神论是违宪的。宗教自由不同于免于宗教的自由(freedom of religion is not freedom from religion)。

为「马来人」定义

针对这番论调,马来西亚律师公会主席乔治瓦鲁吉斯驳斥说:「宪法保障下的宗教自由,包括了不信教的权利。为此宪法也保障无神论的自由。由于宪法没有任何条文强制人民必须信仰或奉行一种宗教,因此直到今天没有人因不信仰或奉行一种宗教而被提控或惩处」。

从宪法的角度看来,大马至今仍是列为世俗国,虽然伊斯兰教被定为官方宗教,但也允许其他宗教自由存在(邪教除外)。

基于宪法的规定,马来西亚有其独特的地方,那就是有为「马来人」下定义,即这个人是信奉伊教,操马来语及奉行马来传统民俗及文化。凡是马来人就拥有特別地位。

这是1948年2月1日生效的「马来亚联合邦协定」中所规定的。这份协定是英殖民政府与巫统及九州的苏丹所签署,在1957年马来亚独立时成为宪法条文。1963年9月16日马来西亚联邦成立后,又根据马来亚宪法扩大成马来西亚宪法,而且有附上中央与沙砂的所谓二十点备忘录。

因为中央政府在1970年推出新经济政策,以提高及改善马来人的经济地位的同时,也要为东马的土著权益著想。所以在70年代之后国民的身份分成土著和非土著。在90年代之后又被分成穆斯林与非穆斯林。

这之中的差別在哪里呢?其一,因为要確定身份,马来人一出世就是穆斯林,以符合「马来人」的定义,才能享有特別地位。这就是说,马来人的穆斯林身份是与生俱来的,同时也不允许其他宗教向马来社会及穆斯林社会传播,否则是犯规的。

逾11亿无神论者

至于其他民族(或种族),他们就有信仰宗教的自由。华人可以信奉佛教、道教、儒教或任何的基督教等;印裔也可以信奉印度教、锡克教、佛教或基督教等。同样的,在东马的土著或原住民可以信奉任何宗教包括伊教。如果他们是穆斯林也就接近或与马来人享有同等的地位了。

就整个世界来说,在75亿的人口中,最大的族群是基督教徒,占世界人口的33%,即超过20亿。下来是伊斯兰,占世界人口的23%,即超过16亿。而佔第三位的是无神论者,也佔人口的16.3%,超过11亿的人口。第四位才轮到印度教,占14%,教徒有8亿人左右。佛教徒排第五,佔人口的6%,教徒有4亿人。

由此来推算,这个世界也有不少人是没有宗教信仰的,这类的人口以中国人最多,因为他们受到马克思主义的影响,也就成为无神论者,心中的信仰就变成以政治导向为依归的信仰。

不过近些年来,在中国內地有人竟悄悄地上香膜拜,似乎也需要得到神明的保佑。这些偏向有神论者当然也包括做了非善事或不应该做的犯规事,而祈求上天保平安。所幸这种向消极倾斜的现象已被关注和阻止,不然中国社会將被某些腐化分子所败坏。

与中国国情截然不同的是,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的人民都是有宗教信仰的。以大马为例,在九十年代开始比较偏向于伊斯兰教的提倡;尤其是伊朗在1979年宗教革命成功后,几乎鼓舞了全世界的穆斯林也行动起来,加速世界走向伊斯兰化。

这主要是一向奉行民族主义路线的伊党不曾斗倒巫统,直到1990年与46精神党的合作,才在大选中重夺回吉兰丹州政权。当时甫任主席的法兹诺认为鼓吹宗教政治足以克制巫统而壮大伊党。

在1999年的大选,伊党借助安华效应打了一场「漂亮」的胜仗,贏得丹登两州政权及拥有27名国会议员,使伊党更加相信宗教政治已能发挥更大的作用。这之后,伊党与巫统展开角力战,以竞斗谁將更快速地把马来西亚带入宗教政治的领域(看谁快使马来西亚成为一个真正的伊斯兰国)。

伊党决心宗教治国

后来因错误的判断,伊党在2004年大选失败后才又回归与安华的合作,不提伊斯兰国,只谈福利国。果然在2008年的大选,带来政治海啸,反对党组成的「民联」拿下半壁江山。及后在2013年的大选,民联(反对党阵线)又再保持优势。伊党也决定要把自己推进伊斯兰的世界中;尤其是在2015年与行动党断交,及后来于2016年与公正党断交,再下来又拒绝与土著团结党合作(2017年),已清楚表明伊党决心以宗教治国的路线。

其实,宗教和种族相结合对马来西亚绝非好事。联合国的报告显示对马来西亚的宗教政治的发展表示忧心。如今沙地阿拉伯又指责马来西亚有团体幕后支持伊斯兰国恐怖组织(IS)活动,这种言论比副部长的「无神论有罪」更具「爆炸性」。

虽然我们反对在加拿大兴起的「无神论共和国」最近竟把其活动移入马来西亚,但这类归属于邪教活动的「无神论」是十分荒谬的,假借「无神」之名而行邪教之恶。这是对宗教的公然挑衅褻瀆,也是滥用「无神论」之名混淆视听。说到底者突然间浮现的「无神论」是与传统上被认可的「无神论」是截然不同的,绝不能相提並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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