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桃园一名王姓男子(年约60岁),被印尼籍女看护指控涉嫌自2013年3月至2014年7月间,每月3至4次的频率性侵她,还导致她怀孕流产,女看护在搭机返国前不甘受辱向警方提告,并直指王男下体有入珠等特征,不料因女看护指证错王男入珠数及位置,桃园地院审理后判王男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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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男供称,女看护在其住处工作的2 年期间,仅一次请她专心照顾其母,不要一直滑手机而略有不愉快,工作期间她都有手机可对外联络,如果她遭性侵,大可以透过手机向外界求援,却在返回前夕指控他涉侵,实在不合理,且他有糖尿病、摄护腺肿大等疾病,性功能有障碍,不可能性侵她。

由于女看护指控王男性侵后随即在2014年10月9日被安置,却在2015年6月14日接受人工流产,且胎儿周数为11周,距离她指控王男最后一次性侵她的时间2014年7月已达10月以上。

另外女看护指王男生殖器入珠只有1颗,系在下面的位置,但王男和王妻都指证王男入珠部位是左右两边,一边一颗共2颗,法官认为若女看护每月遭王男性侵3至4次,且时间长达2年,怎可能不知道他入珠的位置呢?

桃园地院审理后认为,女看护之指控均有合理被怀疑与事实有差距之处,也没有其他积极证明王男性侵女看护,日前判处王男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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