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 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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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章报导一名家长控诉老师打学生打到手臂上﹐“太过份”﹐于是验伤报警处理。

根据家长解释“太过份”﹐原来是老师体罚“逾规”﹐真正的打法是﹕除了手心外﹐其它部位全部禁打。

如果打手心是“正规”的打法﹐其实“执鞭行刑”的老师还是很混淆。因为在过去﹐我们看过﹑听过无数的投诉指老师“残暴”﹐竟然在学生的掌心上留下红红的鞭痕。

影坛巨星成龙的外遇对象最近登上媒体的显眼版位﹐罪状是“藏毒虐女”。藏毒与本文无关﹐就说“虐女”吧﹐那是个怎么虐法呢﹖报导说﹕警方怀疑吴某管教问题﹐用手打吴女的手臂。

这个世代﹐为人师表难﹐为人父母更难﹗

母亲“用手打孩子的手臂”﹐请问哪个母亲没做过﹖吴某是怎样个打法以致要受到警方的调查﹖是用硬物撞击﹖用利器戳﹖用刀割﹖显然不是﹕“用手打孩子的手臂”会有多严重﹖骨折﹖不至于吧﹖

我不鼓励体罚﹐但坚信体罚让管教更奏效。

当“爱的教育”无效时﹐再多的爱语都只是令人烦躁的噪音。这时候﹐藤条伺候是必要的。

人之所以“忘记”过错﹐进而屡屡犯错﹐因为不能自我唤醒。而惩罚带来的痛﹐必然产生作用。

说实在的﹐我还没见过一个孩子“因为未尝体罚滋味﹐所以特别出众乖巧”。我看到的是﹐ 越多的包容﹐就越多的放纵。到最后﹐流泪痛哭的仍旧是那个天天把“我爱你”当“激长素”的老父母。

小时候﹐我被一位人称“像鬼一样凶”的老师鞭伤手掌﹐整整一个月﹐左手不能拿东西。我不否认经历那可伯的体罚后﹐我的记性并没有突飞猛进。不过﹐对“对”﹑“错”更加敏感。

后来为人父母﹐我也鞭打自己的孩子﹐而且还有意外致伤他们的记录。当我愧疚地向他们认错时﹐他们抱着我﹐并擦掉我的泪水﹐哭道﹔”因为你爱我﹐所以不小心……”

你可以说我在为自己的“暴行”圆谎。但是﹐我确知﹐管教和虐待不同。

以前老师打学生﹐家长知道了﹐“火上加油”﹐道﹕“该打﹗打得好﹗”今天老师打学生﹐家长知道了﹐拉着孩子的手﹐道﹕“走﹗我们去报警﹗”叫当老师﹐情何以堪﹗

我们应该这样想﹕老师愿意管教我们的孩子﹐要心存感恩。想想﹐如果老师对我们的孩子“没有感觉”也’没有反应“﹐那才是我们要担心的。

《圣经》上有一句话这样说﹕“要用杖打你的孩子﹐ 免得他下地狱。”我深信不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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