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新北市一名刘姓男子担心小偷上门,在住家客厅装设摄影机,去年6月却接连两天意外拍到妻子的男网友及李姓男同事分别上门,还脱光光跟妻子一同进房间,一段时间后再裸身前往浴室洗澡,刘男不甘绿帽盖顶,怒提告求偿,新北地院昨判刘妻、李男须各赔5万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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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男(32岁)提告表示,他跟妻子(29岁)在2012年结婚,育有2名子女,去年他为了照顾小孩及担心小偷光顾,在客厅装设会自动启动的摄影机,不料去年6月5日晚间,却意外拍到一名姓名不详的男子登门,对妻子笑称:「欸,我没带妳送的保险套!」妻子反问:「你不怕喔?」对方则接话:「不会啦,没那么『虽』(倒楣)啦!」随即邀妻子一起洗鸳鸯浴,还说:「明天再来一次,我会死掉,我好累哦。」

两人洗完澡后,该名男子赤裸上身,抚摸刘妻全身,再尾随妻子进入房间,只见隔了一段时间,妻才和对方全身赤裸,一前一后走出房间,再去浴室洗澡。

不料隔天上午摄影机又录到妻子的李姓男同事(37岁)上门,刘妻仅穿睡衣开门,李男则裤裆突出,随刘妻走到房门口,各自脱光光,李男开始抚摸刘妻胸部,然后一起走进房间,一阵嘻笑打闹声后,两人才走出房间,一同前往浴室盥洗。

刘男认为妻子、李男已破坏婚姻、家庭,让他十分痛苦,他面对妻子还须强颜欢笑。

刘妻和李男都辩称当天是李男到刘家归还安全帽,李男虽曾动手摸刘妻,但经刘妻制止及停止动作,并未实际发生性关系。但法官勘验影片及李男曾勃起导致裤裆向外突出等情状,依一般社会经验常情,认为当时两人应有发生通奸行为,昨判两人赔偿;仍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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