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 张济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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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的政治运作中,因为选委会没有硬性规定达特定年龄(譬如年满21岁者)之公民自动成为选民,因此,每一位年满21岁的公民皆有权选择要不要去登记成为选民。在我国,適龄却未登记为选民者,人数眾多。

选举委员会若真的在意公民的权益,就应该修改条例,让適龄公民自动登记为选民。

另外,按目前的规定,凡登记成为选民者,政府或选委会也没有明文规定每一位公民一定得去投票,因此,基本上,歷届大选,投票率超过75%,就属于非常活络的了。

合格选民们可以说,我的选票我做主。他们可以选择去投票,也可以不去投票; 选民去投票,也可以因为对各政党及候选人不满,而將每个候选人都打X,让它成为废票,以表示心中的鬱闷。各政党党员有时候也不一定会投给本身政党/联盟的候选人,要不然,就不会有「阴沟里翻船」 的现象出现了。

投废票论是双面刃

每逢选举,各政党或联盟理应提出对人民有益的政治理念或良好施政的政策,供人民比较和选择。人民將根据各政党或联盟的政纲,以及所推派出来的候选人之素质,决定选票的去向。人民是老板,人民有权做出本身认为合宜的决定。

即將来临的第十四届全国大选,基于两个政党联盟皆有令选民詬病之处,因此有几组人士极力鼓吹「投废票」,让这课题炒得火热。支持和反对者皆有之,各政党及联盟也在明里暗里表示审慎的评估,因为「投废票论」是双面刃,处理不好,也会伤到本身所属政党及候选人。

过去各政党所推派的候选人一旦不受州属或地方基层领导接受,就会產生许多不满情绪,这些选民有些选择杯葛不投票,有些选择投废票,有些甚至投反对票,让本身政党的候选人落选。这是「投废票论」的杀伤力,对任一政党或联盟都会带来不利的影响。

我国有广大的適龄公民选择不去登记为选民,自动放弃本身「人民是老板」的权力,实属可惜。若再加上成为选民的人士,基于对眼前政党政治运作的失望,也选择投废票,恐怕会造成「少数人决定多数人」命运之地步,恐非社稷之福也。

政党人士常说「人民的眼睛是雪亮的」,都会看清楚谁才是真正为国为民无私奉献和服务的领导; 哪个政党或联盟才是真正推动反腐倡廉的政党。

既然如此,各政党或联盟实在没有必要去批评和辱骂推动投废票的组织和人士。各位需要真正提出本身的政纲和政策,来说服社会大眾,让选民愿意相信去投票是有意义及能带来实质的改变的。

切记,人民是老板。人民有权决定本身选票的去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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