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11日讯)11日下午, 王宝强诉马蓉离婚案、马蓉诉王宝强名誉权案,分別在北京朝阳法院不公开开庭审理, 並当庭宣判。王宝强离婚案法院一审判决解除双方婚姻关係,並从利於子女健康成长角度出发,判决婚生子由王宝强抚养,婚生女由马蓉抚养。马蓉名誉权案法院认定王宝强不构成名誉侵权, 一审判决驳回马蓉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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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宝强诉马蓉离婚案中, 根据相关证据,法院认定马蓉与他人存在婚外不正当关係,违反夫妻忠实义务,夫妻感情破裂,判决解除婚姻关係,並对子女探望时间和方式进行判定。
关於王宝强提出的精神损害赔偿请求,因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马蓉与他人同居,不符合婚姻法的相关规定,法院未予支持。关於財產分割问题,因线索较多、双方爭议较大,尚待进一步查明, 法院將依法另行处理。
马蓉诉王宝强名誉权案中,法院认定王宝强微博所发的《声明》相关內容基本属实, 未使用偏激和侮辱他人的语言, 故判决驳回了马蓉的诉讼请求。
期间,王宝强及双方代理律师到庭参加诉讼。
*下图取自京法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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