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打灵再也23日讯)「皇家黄金」(Royal Gold)公司前董事拿督叶义虎因非法收取款项及不诚实挪用资金,今早面对4项控状,惟他皆不认罪;法官允许他总共以7万5000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释外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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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是62岁的拿督叶义虎,他於今早被控上八打灵再也地庭及推事庭,神情显得憔悴。

根据首两个控状,被告被控於2014年7月及11月,在万达镇的BU大厦分別向律师陈振达(51岁,译音)非法收取44万6700令吉,及商人玛斯都拉(53岁)收取7万令吉,因而抵触了2013年金融服务法令第10条文,並可在第137(1)条文下同读。

一旦罪成,將可被判监禁不超过10年或罚款5000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被告听过控状之后表示明白,但否认有罪。此案的法官为美宝S.穆迪亚,他经过考量后,允许被告以3万5000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释外出。

之后,被告被带到推事庭继续面控。根据控状,被告被控於2014年4月15日在白沙罗路的皇家黄金公司內,滥用属於玛斯都拉总值22万令吉的金条,作为投资目的。

同时,被告也被控身为皇家黄金公司的董事,却於2014年7月及11月在梳邦再也大眾银行,不诚实地滥用顾客资金高达44万6700令吉。

被告在上述所面对的两项控状都抵触了刑事法典第403条文,一旦罪成,將可被判监禁不超过5年、鞭笞及罚款。

但被告皆否认有罪;推事努沙希拉及诺阿里菲各別允许被告以2万5000令吉及1万5000令吉作为保释条件。

被告除了必须缴付总共7万5000令吉的保释金及一名担保人之外,也必须交出国际护照,同时每个月前往邻近警局报到。

法官將此案择定於3月26日再度过堂。

根据报导,被警方瓦解的金钱游戏公司「皇家黄金」是在2015年3月崛起,该公司专以黄金和石油为噱头,寻找投资者参与,成功吸引了至少2000人。

每当投资者无法获得回酬时,对方皆以公司把黄金投资转换成石油投资为藉口推搪,引起受害者不满,纷纷於去年向警方投报,而警方至今接获至少193宗投报,所涉及的损失额高达2亿令吉。

警方商业罪案调查组在接获投报后,於1月26日在巴生河流域地区展开取缔行动,將包括拿督叶义虎在內的6人逮捕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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