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里街国会议员黄灵彪(左3)针对消费税召开新闻发布会时,与民主行动党泗支部党委合影。

(本报泗里街23日讯)泗里街区国会议员黄灵彪认为,首相将我国征收6%消费税的课题与邻国新加坡作比较,是非常不正确且不符事实的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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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仍属于发展中国家,而新加坡已是高度发展,且属于高收入的先进国。拿两国来比较,就如同拿小猫与老虎作比较。”

他今日就首相纳吉日前出席沙巴一项亲民嘉年华会上,指大马征收6%消费税是全球160个国家之中最低,甚至比邻国新加坡的9%消费税还要低之说法,做出如是驳斥与评论。

他说,根据统计数据了解,目前我国人民每月人均收入为一千多令吉,每户家庭月入平均为五千多令吉。

“反观新加坡,根据统计,每个人的平均月入为3077美元,合折马币超过1万令吉,在全球顶尖十个国家中排行第九。他们每个月的人均收入是大马人的十倍,何况令吉与新币的兑换率方面相差三倍。因此,怎能拿新加坡与我国作比较?”

黄灵彪指出,目前居住在柔佛新山,每天进出新加坡工作的大马人估计有30万人,而居住在新加坡并在当地工作的大马公民,估计也有40万人。

占穷人收入比例胜于富人

“这超过70万名在新加坡工作的大马人,他们认为在新加坡工作及待遇都比我国好,即使新加坡消费税9%比我国高,但基于薪资折算令吉之后,收入仍然比我国要来得高,他们仍然觉得值得在新加坡工作。”

他也解释说,消费税(GST)作为一种“累退税”(Regressive Tax),最为明显的特点就是实际上占穷人收入的比例,远胜于富人。

“举一个简单的例子,一个穷人假如每月只赚取1000令吉,但他须花完这笔钱充当生活费,那他可能所需要缴付的消费税为60令吉。那么10个同样收入的穷人,意味着他们所须缴付的消费税,合计可能为600令吉。”

反观一个每月收入1万令吉的有钱人,他补充,若其生活费只需3000令吉,意味着他只需缴付消费税180令吉,仅占其总收入的1.8%。

有鉴于此,黄灵彪指出,这两者之间所缴付的消费税差额,显示穷人要比富人需缴付更多的税。

黄灵彪认为,消费税这种税收制度,并不适合在那些落后及正处于发展中的国家推行,因为它只会让穷人的生活变得更穷苦,富人却反而从中受益,包括我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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