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庇17日讯|学院生在夜店外因劝架而遭人谋杀案审结,保安员被告阿兹敏利汀被判罪名成立,须受绞刑至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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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阿兹敏利汀,廿九岁,乃被控于2016年12月15日凌晨3时30分至4时30分之间,在亚洲城一间酒廊外附近,谋杀学院生耶谷纳斯兰(18岁)而触犯刑事法典302条文。
此案去年10月开审,被告由拉比星律师代为辩护,副检察司颜炳君传召19个证人后,被告于今年2月6日表罪成立,并于2月28日出庭自辩,至全案审结。
拿督诺再雅法官宣判说,衡量所有证据后,法庭对控方是否毫无疑点指证被告犯下上述罪行感到满意,被告因而罪名成立,须承受唯一的刑罚,即绞刑至死。
被告闻判时神色镇定,而旁听席上三女一男死者的家属中,一名中年妇女掩脸痛哭,强压出哭声,受到身旁一少女的安慰。
休庭后,三女一男死者家属等候在庭外,一见被告被押出庭外,中年男家属,即死者父亲纳斯兰面对面指着被告:「你一开始就犯错!否则我儿今年20岁了!」言外之意,似谴责被告杀死其儿子,应受此法律制裁。
当被告被押走后,纳斯兰向媒体发言,表示感谢警方迅速破案及终于还回公正判决,特别是媒体的公正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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