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古晋5日讯)说过的话要负责﹗砂公正党副主席施志豪今日将矛头指向砂副首长丹斯里占玛欣及砂地方政府与房屋部部长拿督沈桂贤,要求这两位部长承认他们对我国法律及司法程序缺乏了解,并就他们让砂拉越人民误以为砂拉越已经全权取回石油与天然气资源及大陆架拥有权一事做出道歉。

Advertisements

施志豪是今午于该党实旦宾服务中心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发言时,如是表示。

他称,占玛欣曾在3月10日提及,希望联盟在竞选宣言中说要提供20%石油开采税的事项与砂拉越无关,因为砂拉越已全面掌控境内石油与天然气的生产权。

“丹斯里占玛欣还提及,砂拉越全权拥有其石油与天然气资源及大陆架,所以任何要在砂拉越运作的石油公司,包括国油公司在内,都必需向砂拉越政府申请准证。”

此外,他进一步披露,沈桂贤在5月2日曾说明,在希望联盟承诺将让砂拉越享有20%石油开采税的当儿,国阵阵线就将让砂拉越享有100%的石油开采税。

他表示,有关部长的言论均指出,在砂拉越不承认《2012年领海法令》的前提下,砂拉越将拥有相关资源的拥有权。对此,他也不忘提醒有关人士,不要尝试将“怒火”转移到希望联盟身上,因为在过去55年里,是国阵阵线无法捍卫砂拉越的领海权限及天然资源主权。

他对此呼吁以上两位部长,在下一次召开的砂拉越立法会议中,就他们放弃捍卫20%石油开采税议决之举,向砂拉越立法议会做出道歉。

砂政府对情况误判是导因

在石油拥有权案件上,他指出,国油公司提出的司法检讨,就主张《1974年石油发展法令》是在符合宪法及法律的情况下合法订立,并声称该公司可通过该法令“全权”拥有砂拉越境内的石油与天然气资源。

他对此建议,被国油公司列为诉讼对象之一的砂拉越政府理应反守为攻,以在联邦法院上置疑《2012年领海法令》是否与联邦宪法基础相符合。

“另外,《1974年石油发展法令》是1969年紧急时期颁布的律法之一,所以在前首相纳吉于2011年废除紧急法令之后,《1974年石油发展法令》也理应随之失去其合法性及效力。”

他也透露,联邦政府、砂拉越政府及国油公司当初签署的三方协议,就把所有石油资源归给国油公司,所以砂拉越政府的代表也理应就有关协议做出挑战。

“在过去18个月里,砂拉越政府对情况的误判,是导致砂拉越落入当前危险境地的导因。”

他直言,砂拉越的石油资源课题绝不容许再出现一丝差错,以避免砂拉越的主权,以及砂拉越在领土界线及天然资源方面的管理权易手。

希盟消除对砂沙不公政策

他称,在前砂首长丕显斯里阿迪南沙登逝世后,砂政府的另一项过失,就是未在过去18个月内继续与布城跟进《2012年领海法令》及《1974年石油发展法令》的条款修改事宜。

“更甚的是,砂拉越政府忽视了砂拉越立法议会一致通过、要向联邦政府争取20%石油与天然气开采税的议决,并辩称只要就砂拉越石油开采法令进行修改,就可在现有的立法机关下重获石油资源的全权管理权。”

另一方面,他还说,在国阵执政砂拉越长达55年的岁月里,砂拉越的领土就与沙巴一样,在经济方面遭到任意剥削。

就此,他表示,希盟政府已立志要在自身的改革议程中,消除这些涉及对砂、沙种种的不公政策。

+1
0
+1
0
+1
0
+1
0
+1
0
+1
0
前一篇新闻诗巫华团响应救国 排队捐助希望基金
下一篇新闻国油抢先机入禀联邦法院 张健仁:砂政府屡劝不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