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民都鲁26日讯)砂革新党会长徐丽娜促请砂州政府在下个月召开的州议会中,动议拒绝1974年石油发展法令,及2012年领海法令,让砂拉越权益是在本身的宪法,及1963年马来西亚协议下获得全面保障,并同时拒绝行动党砂主席张健仁所提出,具有误导性的入禀高庭寻求石油拥有权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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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解释,砂拉越的宪法早在马来亚联邦成立前存在,砂也没有签署联邦协议,因此,这些联邦法令需要经过砂拉越州议会的允准才能够实行,过去砂政府都没有明确表达反对上述两项联邦法令的意愿,而只是保持沉默,这样的沉默就等于是默许。

她今日召开新闻发布会时指出,非常明显,上述法令在没有获得砂议会通过,在这种情况下,就是在砂拉越毫无合法性,砂州在本身海域范围内拥有石油与天然气开采权是无庸置疑,州政府无须再次证明。

“我们让国油依据法律前来砂拉越的法庭挑战砂拉越,砂拉越的主权和利益已经阐明,在砂本身的宪法、马来西亚协议,及联邦宪法,从法律角度,砂政府根本没有需要再自行要求法院裁定,这些原本都是我们自己的,这足以反駮张健仁所谓的混淆及不确定说法。”

她指出,不清楚张健仁这名候任国会议员是否故意,还是无意的,要求砂政府入禀法庭设下陷阱给砂拉越,砂首长阿邦佐哈里应该完全拒绝张健仁的建议。

“砂拉越政府过去没有落实1958年石油开采法令,这造成砂拉越政府根本没有获得应有的利益,因此,砂政府应该透过施行这项法令,让国油付还过去44年没有给砂的欠款。”

她认为,身为由砂人民所选出的所有候任国会议员,应该在国会内联手捍卫砂拉越的权益,提出在国会内修改1974年石油发展法令及2012年领海法令动议,增加阐明这两项法令不适用于砂拉越的条款,就可以保护砂拉越的主权和利益。

她强调,砂拉越政府也必须在州议会动议,寻求通过,拒绝所有联邦政府要强加在砂的相关法令,上述两项法令是首先必须在州议会内否决,而这是砂政府所可以在维护砂主权所采取的必要步骤,让各方清楚知道自己的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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