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30日讯)参与「革除警总长」静坐被捕的2名州议及4名人士,今日下午4时30分,在《刑事法典》第186(阻碍公务人员执行任务)条文下被提控上庭,6人皆否认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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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今早已被带往金马警区总部录供的另3名参与「抗爭到底」的领袖,社运人士希山慕丁莱斯、「橙色13」组织协调员法里斯慕沙及公正党副主席兼总秘书拉菲兹,在办理好保释手续后,于下午6时30分被允许离开警局。

被提控的6人包括人民公正党霹雳州迪遮州议员郑立慷、新邦波赖州议员陈家兴、鹅麦县新村发展协调官徐灶生、顏子墨(译音)、杨明忠(译音)及迈克淡 米尔。这6人获准以每人2000令吉保释候审,而徐灶生因多控一条罪名,即《刑事法典》第353(使用武力阻止一名公务员执行任务)条文,保释金需多加 2000令吉。

6人在聆听控状后,否认有罪,推事诺阿米娜都裁决此案在4月28日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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