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得无罪释放的哥哥(右)与辩护律师阿都拉曼(左)在庭外交谈。

(本报古晋19日讯)2名华裔兄弟涉嫌在2016年6月21日枪杀胡椒收购商一案,其中一人原被控教唆谋杀,今被判表面罪名不成立,当庭无罪释放;另一名被告则被控谋杀,今被判表面罪名成立,需择日出庭抗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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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案两名被告张某,是兄弟关系。分别被控在2016年6月21日,哥哥被控教唆弟弟谋杀,弟弟被控谋杀,案发时36岁,为胡椒收购商。

哥哥被控教唆弟弟谋杀36岁的胡椒收购商陈秀华(译音),因此抵触刑事法典第109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两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弟弟被控谋杀36岁的胡椒收购商陈秀华(译音),因此抵触刑事法典第302条文。一旦罪成,唯一的刑罚是死刑。

高庭司法专员瑟丽丝丁娜今基于哥哥的证据都是道听途说而判他表面罪名不成立。

死者是西连巴莱林吟的居民,主要是被猎枪的散弹射伤,中弹部位包括后脑勺及身体数部位,被送抵石隆门诊所后,立刻被转送到砂中央医院接受治疗,挣扎数天后,与世长辞。

此案于2016年6月21日,发生在石隆门甘榜格朱干。此案2被告早前透过律师要求检讨控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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