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6日讯)新加坡某商场服饰店试衣间发现「偷拍笔」引发爭执事件,男店员澄清偷拍笔非他所有,自己也未推倒女事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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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事主多琳于本月4日在面子书分享经验,指自己去年11月在新加坡某商场服饰店试衣间发现「偷拍笔」,在店外跟男店员爭执过程中,男店员哀求不要报警,对方还將他推倒以取回偷拍笔,却导致自己腿上多处瘀青,幸好现场有人协助报警。她以此告诫女性朋友到陌生地方需要检查清楚保护自己。

不过,被指偷拍的男店员陈先生(29岁)今日透过《东方日报》作出澄清,声称自己並没推倒多琳,而是抓住对方的手,对方是自己跌倒在地而导致瘀青。

「当时多琳从试衣间出来,手上拿著偷拍笔与我对峙,当时店內並没有其他顾客或店员,因此多琳走出店外说要去报警时,我觉得自己嫌疑最大且无法证明自己无辜,因此追上前去劝阻她不要报警,才引发爭执。」

「当时我只是不想因此失去工作而无法还清卡债等债务,並非像女子所说要把笔里的视频拿去卖来还债。」

他说,自己因与对方爭执而接受警方调查及限制出境6个月。

非偷拍笔拥有者

他声称,警方在调查中证明偷拍笔並非他所有,不过却因爭执而抵触新加坡刑事法典第352条文,他在被控上庭时认罪,被罚款6000新元(约1万8000令吉)。

他说,他于今年5月限制出境届满后回到新山工作,却没想到女事主在面子书上重提此事,且有歪曲事实之嫌,导致他目前被公司勒令暂时休息。

他说,他也向之前案件的新加坡查案官求助,然而该警官也表示无法联繫上多琳。

由于担心个人名誉受损,陈先生于本月4日分別在新山和新加坡报案,也向大马通讯与多媒体委员会柔州分部作出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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