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新北市一名父母离异的8岁女童,因不想跟妹妹抢电视看,经常跑到附近独居的60多岁叔公家看电视,却遭叔公猥亵、性侵,导致严重失忆,还出现嚼橡皮筋、咬棉被等异常行为,新北地院认定叔公性侵女童350次、猥亵170次,依加重强制性交等罪重判色叔公20年确定,因女童事后也说出在睡觉时有遭父亲酒后猥亵胸部、下体3次,新北地院再依对儿童乘机猥亵罪判狼父1年6月徒刑;尚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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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害女童跟妹妹在父母离婚后,跟着父亲和祖父母同住芦洲,2010年10月,8岁女童因跟妹妹想看的电视节目不同,于是到邻近的叔公家看电视,不料,离婚独居的叔公却起淫念,每隔2、3天就猥亵女童胸部一次,事后则给她封口费,要女童不要对别人说。结果色阿公从2010年1月到2012年9月,几乎每3天猥亵女童一次,总计猥亵170次。

由于女童个性温顺,担心家庭破裂,又30多岁父亲跟她很少互动,祖父母又很严厉,因此长期受害也未跟任何人透露,没想到色叔公却变本加厉,趁她来看电视时,从猥亵变指侵,后来更性侵,每次在完事后就塞给女童封口费。色叔公从2012年1月到2015年7月,以每3天一次的频率性侵女童,总计共性侵350次。

直到邻居告诉女童母亲,叔公常塞钱给女童,母亲要表姑去了解,女童才痛哭说出一切,新北地院开庭时,色叔公坦承跟女童发生性关系,但推说女童没拒绝,不过,法官从女童在检方应讯时,表示讨厌叔公恶行,更称:“不可能有人愿意跟叔公性行为”,认定女童非自愿,且女童遭性侵后甚至会忘了自己是谁,还出现咬橡皮筋、棉被等异常行为,可见受伤颇深,因此重判色叔公20年。

女童被色叔公性侵一事爆发后就被社会局安置,一开始女童没告诉社工也遭父亲狼爪,是之后才跟母亲及妹妹提及,检警才发现女童父亲自2013年9月至2014年1月间,趁在房间地板上睡觉时,3次酒后进房,猥亵女童胸部、下体,于是起诉狼父。

新北地院开庭时父亲否认猥亵女儿,更称:“我是她的爸爸,不可能做这种事情。”并指女儿是希望别人关注才乱说,但法院考量女童在侦查时供称,受害没大叫是怕吵到大家,也表示不愿对父亲提告,不希望父亲被关,更拒绝法庭上作证,可见女童应非要别人关注,且父亲在检方侦讯时一度自白,加上女童通过测谎,父亲没通过,法官因此认定父亲乘机猥亵女儿,因此判刑1年6月;尚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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