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美里31日讯)砂房屋部助理部长阿都卡林指出,房屋没有纳入在消费税清单中,因此促请房屋发展商不要趁消费税实行后抬高屋价,目前的屋价对许多人民已属无法负担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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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价不会被征收6%消费税,发展商不应该调高房价,加重购屋者的负担,政府会一直监督房价,确保消费税开跑后,房价不会出现大波动。”

政府监督房价

阿都卡林今午出席砂房屋部及砂房屋发展商公会举办的全砂巡回醒觉研讨会开幕礼致词时,如此表示。

他说,此研讨会举行的目的是让相关行业人士了解州政府在去年实行新房屋发展法令“2013年房屋发展(控制与执照)法令”。

他表示,该法令是保障房地产发展商及购屋者双方的权益,在新法令下,规定若发展商的发展计划涉及建造少过10个单位的房屋,它们必须缴付约10万令吉的抵押金。如果超过10个单位则需缴付最高50万令吉的抵押金。

“这项征收抵押金的条例是为了确保发展商拥有雄厚的财力基础,以保障购屋者的权益,如果他们无法交出我们规定的抵押金,这显示有关的发展商对房屋购买者没有保障。”

新法令保障购屋者权益

他指出,2013年房屋发展(控制与执照)法的其中一项功能是监督建筑款项的去向,避免不负责任的发展商滥用款项,致使工程延迟甚至半途停止。

“有关法令规定所有拥有执照的房屋发展商都必需为他们的每一个房屋发展计划,开设和维持一个房屋发展户口,通过此方式,房屋部有权监督户口里的款项只能运用在获批准的房屋发展工程。”

为确保房屋发展法令能符合现代趋势和州内的房屋发展,新的2013年房屋发展(控制与执照)法案已在去年11月在州立法议会上3读通过,旨在保障房屋买家的权益。

除此之外,在2013年房屋发展法的新条款下,政府还可以接手代发展商建房屋,不过必须先符合一些条件和达成协议。

2013年房屋发展(控制与执照)法令的其中一项条例是规定所有的发展工程必须先获得执照才能够开工,同时,政府只发出执照给拥有稳健财务及可信赖的发展公司。

他相信,严谨的执法及监督机制,将能够在更早的阶段鉴定出那些有问题的发展工程,从而让相关单位及部门能够采取必要的措施。

他称,砂州房屋部有责任加强房屋法令,以便起着预防措施,避免粗制滥造及半途废置的工程发生。

有鉴于此,在该法令实行后,发展商必须确保所有兴建及承包的工程都有一定的质量,并根据合约的期限完工,否则将面对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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