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5日讯)女会计师拒酒测,还以洋洋洒洒600字粗言秽语辱骂女警,称自己没口交过,不懂得怎么「吹」,又指女警「比妓女还不如」,大闹了一小时,昨日被判坐牢7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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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起事件发生在2016年4月9日,凌晨3时至4时之间,地点在武吉班让一带日拉邦路第510A座多层停车场。

被告是48岁的黄慧玲,她面对21项包括触犯交通法令以及防止骚扰法令的控状。被告对当中的7项控状不认罪,案件进行7天审讯。

根据控方结案陈词显示,有居民投诉多层停车场传出噪音,一名警曹长因此去调查,怀疑被告酒后开车。可是被告不肯合作,警曹长要求支援,两名同事,包括一名女警曹前来帮忙。

女警曹要求被告接受酒测,要被告把气吹进酒测仪,不过被告不肯合作,称自己没口交过,不懂得怎么「吹」。

被告后来一连串粗言秽语辱骂女警曹,指她与男人上床並口交,却没有收钱,比妓女还不如。

被告在凌晨4时,于裕廊警署踢了女警曹右大腿一脚。

被告辱骂女警了好几分钟,笔录她的辱骂,可长达600个英文字。

此外,被告在男警曹长等待支援时,在楼梯间踢了警曹长一脚。一名男高级驻署警长赶往现场后,见被告態度恶劣,不肯配合调查,最后决定將被告带回警局。被告在进入警车前,往高级驻署警长脸上吐口水。

她大闹停车场及警局一小时,罪行遭警员所佩戴的隨身摄录机拍下。

被告声称有感情问题,而且案发时喝了酒才会犯罪,求法官轻判。

被告称,男警曹长用手指指著她,才会抓著警曹长手指並往下扭。被告也称女警曹对她说了一些具有冒犯性的话,因此才会有如此剧烈反应。

不过控方指出,隨身摄录机显示警曹长只是对被告做出手势,並没有指著她。隨身摄录机也没拍到女警曹对被告说了那段冒犯性的话。

控方表示,喝醉酒不是个求情因素,被告侮辱並骚扰执法人员的行为,是新加坡最严重的案例之一。

女会计师黄慧玲不但以粗言秽语辱骂女警,还踢了女警右大腿一脚及警曹长一脚,甚至朝高级驻署警长脸上吐口水。
女会计师黄慧玲不但以粗言秽语辱骂女警,还踢了女警右大腿一脚及警曹长一脚,甚至朝高级驻署警长脸上吐口水。

跟男友分手难过借酒消愁

女会计师坦言,当时是因为跟男友分手,难过之下空腹借酒消愁,才会辱警。

「他对我很暴力,曾经砸家中的镜子和柜子,我报了几次警。我们在一起四五年,我也想结束跟他的感情,但他一直要復合。」

女会计师今日接受《新明日报》访问时提到上述遭遇,她表示,虽有歉意,但仍打算上诉。

另一方面,女会计师的老板今日陪伴她出庭,还愿意再给她机会,她庭上表谢意。

女会计师的案件从昨早延至下午,她透露,老板一直陪著她,求情时也要求不要判她坐牢太久,因为老板也要等她。

她也透露,她本身欠卡债和房贷,所以非常需要这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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