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15日讯)少年遭杀害弃尸榴槤园案,5名涉及毁灭证据的男子今日被带上法庭审讯,法官基于死者验尸报告尚未出炉,諭令案件展延至9月17日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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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名被告中,除保外候审的李俊豪(20岁)外,4名被羈押的被告是陈英成(36岁)、郑宇恩(18岁)、杰菲里(23岁)和罗方杰(23岁) 。

5人被控于今年6月29日,上午10时至晚上8时,在江加埔莱榴槤园內一同埋尸,牴触刑事法典第201条文(毁灭证据),並在相同法令第34条文下同读,一旦罪成,將面对7年监禁与罚款。

4名被羈押的被告今日上午8时30分左右,被扣手銬带上5楼地庭过堂。地庭法官卡马鲁基于死者林俊杰的验尸报告尚未出炉,諭令案件展延至9月17日过堂。此案主控官为西蒂艾丝玛。

此案涉及6名被告,除上述销毁证据控状外,不被保外候审的4名被告与另一名被告沈嘉俊(28岁)面对谋杀罪名。

根据控状內容,他们被控于6月29日,清晨6时至上午8时,在武吉英达花园一所公寓內,谋杀17岁少年林俊杰导致他死亡,牴触刑事法典第302条文(谋杀),並可在相同法令第34条文下同读,一旦罪成。唯一刑罚是死刑。

今日此案只是针对5名被告牴触的刑事法典第201条文(销毁证据)过堂。

这起命案是本月5日,下午2时50分左右,在江加埔莱榴槤园內被揭发,一具男尸被发现时,身体一半被埋入土中。死者后被证实为17岁少年林俊杰,死因是胸前和背部曾遭人使用钝物致伤及颈项被勒导致窒息。

警方调查指出,死者疑涉嫌私吞贩卖毒品所得部分款项,遭黑帮老大指示「执行家法」杀害。死者家事后召开记者会,否认林俊杰涉足毒品交易及黑社会。(人名译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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