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阿南16日讯)朝鲜最高领导人金正恩的同父异母兄长金正男命案,高庭今日对两名外籍女被告的谋杀表面罪名做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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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影:伍信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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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穿避弹衣的印尼籍被告西蒂艾莎和越南籍被告段悌香於今早8时25分,在多名特警和警员荷枪实弹的护送下,抵达莎阿南法庭。

(摄影:伍信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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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案自去年10月2日开审至今,经过长达10个月的审讯,高庭今日会宣判两名女被告的谋杀表面罪名是否成立。

(摄影:伍信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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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庭程序,一旦她们被判表罪成立,则需她们出庭自辩;若罪名不成立则可获得释放,重获自由。

(摄影:伍信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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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们被控於2016年2月13日约早上9时,与4名仍在逃逸中的人士,在位於雪邦的吉隆坡第二国际机场出境处,一起杀死朝鲜籍男子金哲(金正男)。

她们在刑事法典第302条文下被控谋杀,与刑事法典第34条文的同谋罪名同读,一旦罪成,將面对死刑。

金正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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