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汶莱斯市1日讯)针对印尼大使馆近日就印尼客最低薪金、工作时间和休息日所发出的通函,汶莱劳工局今天作出回应说,它明白印尼大使馆的有关新要求是为了保护印尼工人的福利,但该局指出,汶莱目前并没有最低薪金的特定法律,薪金一般上是由雇主与雇员之间洽商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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汶莱劳工局表示,当局未批准任何一个国家的客工最低薪金的要求。该局认为,薪金的课题应由市场的供需来决定。

劳工局指出,2009年就业法令为所有在汶莱就业的工人订下基本条件,这包括工作时间、休息日、薪金支付、超时工作、服务合同、外劳遣返、假期和其他福利。

至于汶莱与印尼谈商中的印尼工人雇佣谅解备忘录,目前还在初期的谈判阶段,等待印尼方面的进一步回应。

迄今为止,汶莱还未同任何国家签署与客工安置和保护等有关的劳务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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