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保4日讯)为人师表监守自盗!一名国小副校长于2013年涉嫌挪用贫穷学生援助基金共1万1550令吉及偽造家长签收表格,触犯刑事失信及偽造文件,被控48项控状。

Advertisements

被告莫哈末伦兹(46岁)是宜力一所国小的副校长,犯案期间负责学生事务,並管理2013年多达34万9650令吉的贫穷学生援助基金,惟却挪用应移交给24名学生的1万1550令吉。

被告周二上午被反贪污委员会官员带往怡保反贪法庭进行提控,法庭通译员耗时约40分钟读出涉及24宗案件的48项控状,惟被告对所有控状否认有罪,並要求审讯。

反贪法庭法庭英德拉內鲁批准被告以2万4000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並將此案择定10月4日过堂。

控状指被告于2013年7月至9月期间,作为负责管理2013年多达34万9650令吉贫穷学生援助基金的学生事务副校长,涉嫌挪用应交付给24名学生,总数达1万1550令吉的援助金。

被告同时也被控于同年同月期间,偽造24份学生家长援助金签收表格,目的是进行欺骗。

被告因而抵触刑事法典第409(刑事失信)及第468(偽造文件)条文,一旦罪成,前者的刑罚將监禁最高20年及鞭笞,另加罚款,而后者是监禁最高7年及罚款。

副检察司努鲁华希达建议被告以4万8000令吉保释,惟被告的代表律师凯鲁安努亚要求法庭减低保释金,即以每宗案件1000令吉,24宗案件就2万4000令吉来保释。

凯鲁安努亚表示,被告育有4名孩子,长子刚升大学,幼子只有16个月大,被告所面对24宗案件的48项控状,內容大同小异,控方开出的保释金確实太高。

他续说,被告是一名月薪5000令吉的副校长,同时是一名政府公务员,反贪会可以隨时找到被告,而目前被告只能筹得2万5000令吉,因此要求法官降低保释金。

+1
0
+1
0
+1
0
+1
0
+1
0
+1
0
前一篇新闻敦马强调国內推动研发工作必要性
下一篇新闻【内附视频】民美沿海大道死亡车祸 四驱车失控翻覆1人烧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