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巫5日讯)行动党武吉阿瑟区州议员郑爱鸰针对大马教育部反对在学校,包括砂拉越的学校使用英语作为教学语言, 并认为它将违反“联邦宪法”第 152(1)条和 1963/67 国家语言法,同时也违反了 1996 年“教育法令”的言论感到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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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提醒教育部,在第十四届大选的砂拉越宣言中,希盟承诺若组建政府,砂拉越人可以自由选择让他们的孩子在提供国语,英语或华语为媒介语的学校接受教育。教育部现在不应该矢言,而必须设法履行在第十四届大选竞选期间对砂拉越人许下的承诺。

她认为,在考虑如何履行承诺的过程中,教育部应该意识到当草拟砂拉越宣言时,砂拉越希盟的所有成员都意识到在砂拉越恢复以英语作为教学媒介语的强烈本土情绪。这在一定程度上是由于根据1963马来西亚协议,英语应该是州或联邦的官方语言而且不受时间限制的。这包含在“联邦宪法”中,其中第 161 条允许在我们的州立法议会和砂拉越的法庭继续使用英语发言。

“在过去,各种尝试包括使用英语作为数学和科学的教学媒介语都未能使我们的学生克服不能掌握英语这个问题。我们有许多毕业生甚至不能以英语拼写正确的句子。因此,该部门应该采取更加健全的方式,特别是在砂拉越,我们在法庭和州立法议会仍然需要掌握精确的英语。”

郑爱鸰称,肯定的以英语作为第二选择的教学媒介以让年轻一代在全球工作市场中竞争还有很长的路要走。马来西亚人特别是来自砂拉越的,由于他们在现实工作环境中的英语水平低因此在国际上失去了竞争力。首相马哈迪也承认了这个事实,也因此他最近指示高级政府官员需要进行英语能力测试,以确保高级公务员能够与国外团体有效沟通和谈判。根据该指令,甚至警察部队也主动开始密集英语课程以提高他们的书写和口头英语水平。

“因此,我们就应该正视这个问题, 若我们不希望这种情况继续下去,那么解决这个问题的最佳方法之一就是在小学阶段就开始以英语作为教学的媒介。通过这种方式,这些年轻一代在准备进入职场时会更有竞争力,因为他们在每天六七小时接触英语时会潜移默化地吸收该语言。同样,教师将间接被迫提升自己以便可以继续教学。当然这也不应该牺牲我们的国家语言,即马来语,它在所有考试中仍然必须保持为必修课。

她表示,无可置疑的,英语是将我们与世界其它地方接轨的知识语言。因此,试图解决我国人民无法掌握英语不应被视为一项排斥马来语或是破坏我国联邦宪法的举动。如果真的有意愿兑现宣言中的承诺,那么可以修改宪法和相关法令以实现承诺。

她促请教育部重新慎重考虑,而不是违背对砂拉越人民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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