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成邦江7日讯)针对日前行动党斯里阿曼支部在报章上发布文告指女商贩包珍希遭斯里阿曼县议会执法人员严厉对待一事,斯里阿曼县议会主席李察达旺今日作出澄清,指有关事件并不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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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察达旺也多次强调,希望不要把斯里阿曼新市集上所面临的一切问题政治化,并表示非常欢迎商贩、民众在面对任何问题时,到斯里阿曼县议会和该部门人员进行协商。

李察达旺今日在他位于斯里阿曼县议会办公室,召开记者招待会时解释,斯里阿曼县议会职员并无粗鲁对待包珍希,而是有礼相待,对于文告中指议会执法人员仅针对包珍希摊位一事,也并不正确。

他表示,包珍希触犯地方政府1992年市集法令(Market By-Law, 1992)及违反租借县议会摊位条约,即在菜市场出售在1992年市集法令下不被允许的物品,包括出售女子凉鞋、女式凉鞋、鞋子、人字拖(Selipar Jepun)及儿童拖鞋。同时,她也在摊位前违法摆放额外的桌子。

李察达旺表示,根据执法人员记录,期间已经对上述两个事项,对包珍希进行3次口头上劝告,然而未有效果。因此,执法人员在8月14日时,没收有关物品和开出50令吉罚款,当时执法人员也没有粗鲁对她。

李察达旺补充,包括包珍希在内,近期共有5名商贩因违反租借县议会摊位的条约,也遭到执法组人员罚款50令吉。他表示,4名商贩全都已经缴付50令吉罚款。惟,包珍希在8月14日当天,前往有关单位领回被没收的商品时,向当局人员要求减少罚款数额,因此当局人员宽容处理,最终她仅被罚款30令吉。

李察达旺表示,由于斯里阿曼新市集是今年7月中旬才开始使用,当局人员也还在许多方面努力进行调整,以提供更加好的环境给商贩经商和民众使用。

斯里阿曼县议会亦促请商贩和民众,若有任何问题及疑问,可致电至斯里阿曼县议会(083-322072,转接到各相关单位分线)询问,或透过“TaliKhidmat”、致函甚至亲自前往斯里阿曼县议会,与部门人员进行协商和调解。

陪同李察达旺召开记者招待会者,有斯里阿曼县议员甲必丹蔡伟胜、县议员谢必洲、副秘书乐吉娜琪莉乐宁及执法组官员杨亚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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