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12日讯) 40名「360党」成员,包括涉及华裔青年油站遭撞刺死案的主谋,今日获控方呈交替控状,援引1966年社团法令43条文(拥有私会党文身图案)提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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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述条文被控,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高监禁3年或罚款5000令吉,或两者兼施。
法官諭令此案转交推事庭,预计会在今日下午2时30分开庭审理。今日负责上述案件的主控官共有3人,分別是罗斯兰、诺阿兹札、苏海拉。
所有被告各別由来自8所律师事务所的14名律师担任代表律师,包括丹斯里沙菲宜和拿督卡玛鲁。
另外,还有10名来自21私会党的印裔被告,今日会被带来高庭,预计控方也会修改控状。
除油站命案主谋黄学文(译音)获警方援引刑事法典条文条文下扣查,不得获保释之外,其余被告预计今日转到推事庭后可获保释。黄协文今早未现身高庭。
另一方面,40名被告今日上午被押往新山高庭之前,一名年轻被告望见亲人,忍不住高声喊叫「爸!」。
法庭外,也出现不少其他被告的亲友。他们皆不获进入高庭內听审。
华裔青年油站遭撞刺死案是去年12月17日,傍晚7时,在新山彩虹花园的蜆壳油站发生,44岁男子陈益財遭数名凶徒刺杀,轿车辗过,凶徒被指来自「360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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