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5日讯)一名佛教徒男子上庭挑战前妻单方面为子女改信伊斯兰,如今上诉庭推翻莎阿南高庭裁决,宣判上诉人拥有子女的抚养权。

Advertisements

据了解,上诉人是一名陈姓华商,他是在今年4月起与子女分离,但昨日已与孩子们团聚。

陈氏的代表律师哈妮陈(Honey Tan)接受《Malay Mail》访问时直言:“上诉庭允准这名信佛的人父,拥有穆斯林子女的唯一抚养权,是一项很勇敢和正确的决定。

“它这么做,就是谨记孩童利益。”

承审此案的上诉庭三司为拿督东姑迈曼(Tengku Maimun Tuan)、阿邦依斯干达(Abang Iskandar Abang Hashim)和玛丽林(Mary Lim Thiam Suan)。

另外,陈氏接受《Malay Mail》访问时说,当2名孩子于昨晚回到其身边,他感觉3年的斗争,终于让他放下心头大石。

据了解,陈氏的前妻,即此案答辩人,必须承担上诉人在高庭时缴交的3万令吉堂费。

此外,哈妮陈说,上诉庭也有考量到2个事项,包括答辩人单方面为子女改信伊斯兰,及此举并非为了子女的利益而做。

“我提出有关改教令亲子分离,而且也不利于儿童利益。

“答辩人的行为,也导致与儿童关系密切的上诉人家庭陷入混乱,这个家庭拥有中华文化和宗教习俗。这些元素与改信的子女有冲突。”

目前,陈氏在挑战2016年,子女单方面改信伊斯兰的证书无效。

陈氏的2名子女都是与前妻在民事婚姻下出生,而前妻目前仍是一名佛教徒。

法庭指示,不能对外公开上诉人(46岁)和答辩人(42岁)的名字。

陈氏是在2016年入禀法庭,将5造列为答辩人,分别是联邦直辖区宗教局(Jawi)总监、联邦直辖区改信伊斯兰注册官、教育总监、大马政府和前妻。

陈氏的2名子女分别是8岁与3岁,他们是在父亲不知情下,于2016年5月11日被改信伊斯兰。

在同一天,陈氏在莎阿南高庭申请离婚。

+1
0
+1
0
+1
0
+1
0
+1
0
+1
0
前一篇新闻特朗普指示 再向2000亿中国货加税
下一篇新闻巫统国会议员签署法定声明 授权阿末扎希寻求新联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