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打灵再也19日讯)捍卫自由律师团(Lawyers For Liberty)执行董事拉蒂花认为,有关当局无法妥善处理“已婚40岁男子迎娶年仅11岁泰国籍小女孩”案,以致这起事件变成对恋童癖者的“广告”,发出他们能欺负大马儿童的讯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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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蒂花昨日发表文告时,针对吉兰丹州传出一名15岁少女因家境贫穷,嫁给一名比她年长29岁的已婚男子事宜,作出上述回应。

她说,恋童癖者如今趁着当局没针对第一宗童婚案,即“已婚40岁男子迎娶年仅11岁泰国籍小女孩”案采取行动,他们就任意妄为。

她说,如今恋童癖者能藉着“结婚”,作为避免被控强奸或性诱的挡箭牌。

“这使我国儿童,特别是穆斯林儿童,曝露在危险地带。”

“副首相拿督斯里旺阿兹莎必须确保警方立即调查是否性诱情况,或违反2017年儿童性罪行法令。”

她说,警方拥有足够理由去调查此案,因为15岁少女与这44岁男子,结婚前才相识“几个月”。

“虽然这名男子在伊斯兰法律下结婚,但不能免除他的性诱罪。”

继吉兰丹州发生“11岁小新娘嫁已婚40歲男子”案后,州内再传出一宗童婚案,一名15岁少女因家境贫穷,嫁给一名比她年长29岁的已婚男子。

有报导指出,这名44岁的已婚男子是一名志愿警卫队(RELA)团员,也是2名孩子的父亲,而15岁少女将是他第二名妻子。

对于这宗童婚案,也是妇女、家庭及社会发展部长的旺阿兹莎说,中央政府没权限干涉丹州15岁未成年少女的婚姻。

不过,首相敦马哈迪表明,中央政府会研究童婚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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