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檳城19日讯)財政部长林冠英起诉英文报章《新海峡时报》的案件,双方最终达成庭外和解,《新海峡时报》会刊登道歉启事,向林冠英道歉之余,也必须缴付13万令吉的赔偿金及堂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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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任檳州国阵主席邓章耀早前召开记者会,指责州政府没有缴付一分钱给海底隧道承包商,而只是以换地缴费。

此报道刊登后,引起时任檳州首长林冠英的不满,指这是一项谎话的言论。林冠英除了起诉邓章耀誹谤,也起诉4家媒体《新海峡时报》、《星报》、《每日新闻》及《马来西亚前锋报》。

林冠英代表律师西门慕勒礼。(摄影:蔡开国)
林冠英代表律师西门慕勒礼。(摄影:蔡开国)

其中,林冠英与《新海峡时报》的案件,今日达成和解协议。

林冠英代表律师西门慕勒礼今日向媒体转述时说,高庭法官拿督哈达丽雅宣判《新海峡时报》必须刊登道歉启事,也必须缴付13万令吉的堂费及赔偿给林冠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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