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古晋24日讯)拿督冯裕中与张健仁双方各要求法庭做出撤销抗辩书及案件的申请﹐继地庭法官提莫迪谕令双方必须经过地庭审讯,但双方皆不满而上诉古晋高庭。今日古晋高庭在双方已完成陈词后,案定10月19日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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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案是行动党国州议员张健仁日前指砂拉越政府法律顾问冯裕中在联邦法院一宗案件中的陈词﹐表示马来西亚合约的条文没有法律效力之言论,受到冯裕中要求7天内道歉,惟张健仁拒绝﹐因此,冯裕中起诉张健仁毁谤。

其后﹐张健仁向法庭要求撤销案件﹐并提呈辩护书﹐而起诉人拿督冯裕中入禀法庭要求法庭撤销张健仁之辩护书;张健仁则要求撤销该宗案件诉讼。

张健仁日前坚持认为,他的言论是对事不对人,而是在质疑砂政府的立场,并非起诉人个人的立场。他表示身为一位民选的代议士,针对如此涉及公众利益,尤其是砂州权益的问题有责任提出质问。

起诉人冯裕中要求答辩人张健仁给予一般的赔偿,以示惩戒之损失赔偿、及5%年利,直到案件结束,并缴付所有的赔偿。起诉人也要求法庭发出庭令,禁止答辩人张健仁,或其代理、员工等发表同样的言论。

此案是针对砂政府吊销Keruntum私人有限公司的伐木执照一案而引起,冯裕中否认张健仁指他于联邦法院中,代表砂政府告知联邦法院,《1963年马来西亚协议》及《1962年政府级别委员报告》是没有法律效力的指控。

冯裕中表示﹐张健仁的指控完全不真实,是为了抹黑其本人,他也曾经致函张健仁,要求指出本身的书面文件中,哪一部分包含《1963年马来西亚协议》及《1962年政府级别委员报告》是没有法律效力的词句。

惟﹐张健仁无法在7天内给予答覆,也没公开澄清和道歉,因此将案件入禀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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